灵璧县渔沟镇四好农村路工程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省份: 安徽 发布时间: 2020-03-06 00:00
灵璧县渔沟镇四好农村路工程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
【信息日期:2020/03/06】 |
灵璧县渔沟镇四好农村路工程 启动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处于疫情期间开标,根据《灵璧县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三、按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的要求,原则上进场交易活动全部采用全程电子化方式进行,投标人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的要求及招标人申请并经批复,现将“灵璧县渔沟镇四好农村路工程”(项目编号:2020015)启动公告如下: 1、原第1章 比选通知书 4.1 网上投标、下载比选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20年02月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修改为 :4.1 网上投标、下载比选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20年03月1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原第1章 比选通知书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2月5日9 时00 分。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叉口万汇城1#楼三层 )。修改为: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9 时00 分。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询价二室)(灵璧县虞姬大道和钟灵大道交叉口万汇城1#楼三层 )。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内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变,在此之前已报名、打入的投标保证金依然有效。 3、原第1章 比选通知书 7.3、7.4删除。 4、原比选企业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5、原比选企业须知前附表 序号3.7.5、4.1.1、5.1、10.1、10.2删除。 6、原比选企业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7、原比选企业须知前附表 序号10.8中之(7)(8)删除。 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审查办法 X、Q1 修正系数抽取方式,修改为:修正系数“X”、“Q1”值抽取方法为:由招标人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X”“Q1”值。 9、各供应商须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电话”处填写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以便开评标活动过程中联系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等相关事宜。各投标人在操作加密锁时,预留电话请填一个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因投标人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它事项: 1、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2、为保证开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不必现场递交相关原件,但应保证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清晰、易辨认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答疑澄清说明)要求,否则因投标文件内容含糊不清、难以界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3、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宿州市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5、开标现场直播地址及网上解密操作步骤详见附件,请提前熟悉。 直播会议号见附件二,技术支持:0557-3030326 代理公司:15955730882本启动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调整及补充内容作相应更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各投标人请按此执行。如修改后内容与原比选文件不一致,以修改后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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