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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省份: 广东     发布时间: 2015-06-15 0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1506050020。
  • 项目编号:CX2015-03548。
  •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网上竞价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采购台式计算机等一批。
  • 本项目采购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番禺区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委大院主楼东211室; 联系人:杜志君; 联系电话:020-84636278; 传真:020-84636909。
  •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委大院主楼东211室。
  •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10点00分至2015年06月17日16点00分
  •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政府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有关操作规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 项目具体要求:
    •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元。
    •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9.5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 9.6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 一、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网上竞价资格,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操作规程》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活动承诺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有关约定条款。

      • 二、政策规定:

        • ㈠.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㈡.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㈢.严格执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㈣.严格执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

      • 三、报价响应要求:

        •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四、结果确认方法:

        • ㈠.基本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㈡.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竞价需求;3.响应产品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通过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 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 ㈣.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被证实提供盗版软件,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或者被证实与其它供应商串通围标、串标谋取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 ㈤.出现了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被质疑、投诉且经核实质疑、投诉有效,或者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情况,采购项目按竞价失败处理。

      • 五、时限要求:

        • ㈠.成交供应商必须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的,交易中心有权视情况暂停该成交供应商的网上竞价资格,予以公告,相应处理情况同步到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对应合同正本(加盖双方公章)扫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自项目验收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对应验收报告(加盖公章)扫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法律法规及采购需求要求的时限完成交付和验收,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㈣.各有关当事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或者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或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 六、产品及服务要求(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

        • ㈠.产品要求:
        •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软件、系统集成、服务)必须符合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 2.货物类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由生产厂商直接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交付采购单位时,须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使用培训或者指引。
        • ㈡.服务要求:
        • 1.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供产品实行免费上门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服务,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档次替代产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者启动临时应急措施,保障不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开展。

      • 七、其他事项约定:

        • ㈠.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向交易中心交纳相当于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 ㈡.本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负责公开。
        • ㈢.任何有关本项目之疑问,应通过系统或者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通过其他形式的询问交易中心协议采购部或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 八、违约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或者拒绝配合交易中心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等影响采购工作开展实施或项目进度的,累计一次暂停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网上竞价资格,累计两次暂停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网上竞价资格,累计三次永久取消网上竞价资格,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相应处理情况同步到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台式计算机2
      最高限价¥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基本参数:CPU(核):2;CPU主频(GHZ):3.4;硬盘总容量(GB):500;内存总容量(GB):4;显存频率(MHZ):1200;显存位宽(bit):64
      其他需求:

      一、商品名称:台式电脑     数量:1套       预算:6000元
      技术指标:
      1、CPU主频:3.4GHz ;主板芯片组:英特尔® USB3.0高速芯片组,英特尔快速启动技术,配合远程管理平台高级版,提供远程安装OS、远程调整Bios、软件分发、补丁升级、统一杀毒、资产管理、一键恢复等功能,
      3、内存:单条4G Non-ECC DDR3 1600MHz SDRAM;4个内存插槽;最高可扩展32GB双通道共享800MHz-12.8GB/s,
      4、硬盘:500G (支持硬件RAID 0,1)接口SATA3,7200转, 硬盘防震设计,保护硬盘安全;
      5、光驱:DVD,
      6、显卡:1G高性能显卡;
      特性,音频:主板集成声卡,可实现5.1环绕声输出 CCFL宽屏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
      显示器:19.5”LCD,DVI+VGA+HDMI,通过 10000:1对比度,采用IPS面板,集成摄像头,可升降旋转支架、分辨率:不小于1920x1080和快速响应时间不大于2毫秒,与主机同一品牌;
      7、 键鼠:抗菌键盘和光电鼠标,为数据安全起见,均须为PS/2接口, 具备键盘直接关机(非重启)功能; 托架数:2个内置3.5英寸托架、2个外置5.25英寸托架,扩展槽:2个全高PCI插槽、2个全高PCIe x1插槽;I/O 接口:USB接口:8个USB 2.0(2前4后),2个USB3.0,USB可通过BIOS设置逐个屏蔽提升接口安全性,键盘:PS/2防水功能键盘,具备键盘直接关机(非重启)功能,接口:前置2个纵向分离USB;2个PS/2接口,1个串口、1个LBP口、前后均有音频接口, 1个VGA接口,1个DP接口; 可选:第二个串行端口、1 个并行端口;机箱:立式超小机箱,带有安全锁孔,免工具开箱,前面板蜂窝孔散热设计,全黑色, 支持壁挂,支持挂在显示器支架上。操作系统:预装正版微软Windows®7 专业版(简体中文)操作系统(出厂配置清单上有列明并要求带光碟及介质);可对IP和机器特征码的元素检查,从而限制在规定时间、地址进行设备开启;负责所有新老电脑更换的数据转移, 支持多介质备份,不仅可备份在本机硬盘隐藏分区,还可选择备份于网络, 移动硬盘或刻录于CD或DVD。提供免费的管理软件,能够基于网络对PC进行远程管理,功能包括:远程资产信息收集、远程升级PC的BIOS、远程监控故障。可靠性:主机电源及双绞线端口均通过防雷击检验 。
      需在电脑主机上贴上标签,说明产品的购买时间、品牌、型号、配置、系统激活码、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服务:3年保修(显示器,键盘,鼠标); 保密性:3年硬盘不返还,即当用户硬盘损坏需要更换时,供应商需提供新硬盘,原坏盘由用户保留,不返还厂家,保修信息及服务均可通过序列号从正规渠道能查询硬盘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上述要求提供的认证、证书、文(函)件给采购人核实确认;为保证我单位得到原厂的产品质量及保修服务,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于签订合同时提供原厂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在我单位确认授权函和厂家的购销合同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供货商在合同签定后的5个工作工作日内必须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

  • 本项目合同附件:CX2015-03548-HT(请点击打开浏览)
  •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 传真:020-28866418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蔡冰君
    • 联系电话:28866411
    • 网址:http://wj.gzggzy.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