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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省份: 重庆     发布时间: 2020-06-07 10:23

 询价单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钢护筒询价采购  询价单编号  002004101202006070000002
 采购组织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报价截止日期  2020-06-09
 询价日期  2020-06-07  询价用户  杨运动  询价单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需求说明
钢护筒 螺旋钢管外径1620mm,壁厚16mm 40.000 用于桥梁桩基旋挖钻施工

 

 收货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中铁十四局重庆至黔江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工地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要求:报价含税含运费,一票制结算,过磅验收
 质保金:结算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
 付款方式:甲方计量款到位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承兑汇票为半年期,采购方不承担承兑贴息)付款,汇付至本合同列明的乙方账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上月货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出现质量问题,3个月内付清。(所有质量保证金及未支付货款均不计利息)。
 其他:所有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因质量原因被国铁集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 8.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满足国铁集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