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据中心机房工程一期二阶段专业施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类型: 资格预审 省份: 北京 发布时间: 2020-08-05 00:00
北京数据中心机房工程一期二阶段专业施工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数据中心机房工程一期二阶段专业施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专业承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9600㎡ 合同估算价 7749.83 (万元)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中关村创新园A区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包括的机房UPS及电池系统的安装准备工程、低压配电系统改造、精密空调供应及安装、湿膜加湿器供应及安装、综合布线系统供应及安装、防雷接地系统供应及安装等(其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范围估算价为4192.88万元,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范围估算价为3556.95万元)
2.5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与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数据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等类似公共建筑机房工程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分工须分别具有3000万元以上的数据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等类似公共建筑机房工程的机电工程业绩和2000万元以上的数据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等类似公共建筑机房工程的智能化工程业绩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0 年 0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8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无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5号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
联 系 人: 陆先生 | 联 系 人: 曹武宁 |
电 话: 85106017 | 电 话: 18513132023 |
传 真: 无 | 传 真: 010-62108271 |
电子邮件: 无 | 电子邮件: zhongzhaogongsi@163.com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2020 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