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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厂总装车间总装B区采暖系统改造(二次)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吉林     发布时间: 2020-09-19 00:00

卡车厂总装车间总装B区采暖系统改造(二次)

卡车厂总装车间总装B区采暖系统改造(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卡车厂总装车间总装B区采暖系统改造,拆除总装北侧10台大门风幕高温水管路。重新铺设10台大门风幕高温水管路及阀门,与原大门风幕接引。

 

2.1包件名称:卡车厂总装车间总装B区采暖系统改造(二次)

2.2建设地点:3号门内卡车厂总装车间1-10号物流门

2.3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6日  注:本工程因受不可抗力如天气等施工条件影响,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实际协调时间为准,相应工期顺延。

2.4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277564元人民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压力管道施工资质 GC2级或以上,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3)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需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指已竣工验收合格)1个类似项目。注: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4)须提供官网打印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日期为2020年1月至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月即可);

 

其他资格要求: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等级:合格。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2020-09-19 22:00:00至2020-09-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供应商原因除外)。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5  8:00:0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3: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电话:400-691-7888转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解答包括CA办理、使用、CA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问题。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259号

联系人:沈野

电话:0431-82027401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聂兆霖

座机:0431-80531684

手机:18946784518

电子邮箱:niezhaolin@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供应商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现场参加开启;

10.4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XBCG-202009190141001 卡车厂总装车间总装B区采暖系统改造(二次) 工程 2020-09-19 22:00 2020-09-23 17:00 2020-09-25 08:00 我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