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澄清答疑no.1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省份: 云南 发布时间: 2018-12-17 00:00
公告标题:
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澄清答疑no.1
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其他公告
结果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
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发布日期:
2018-12-17
公告有效时间:
2018-12-18至2018-12-27
机构项目编号:
gxtc-1829142
项目名称:
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311712
采购人单位名称:
丽江市古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1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88-5181624
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31171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开标时间:
中标日期/成交日期/废标、流标日期: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
优惠条件:
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日期:
资格审查地点: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null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7421.44
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时间:
开标时间/谈判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2-28 10:00: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开始时间: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更正事项、内容:
null
审查标准、方法或者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null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开始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结束时间或者询价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磋商文件或者询价公告审查资质的地点: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售价(元):
开标地点/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报名地点: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废标、流标的原因:
null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其它补充事宜:
无
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行政区域:
丽江市
采购计划编号:
添加供应商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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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中标金额/总成交金额(万元):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是
否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否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是否是联合体:
是
否
组成单位名称: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中标社会资本法人/成交社会资本法人: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主要中标条件/主要成交条件: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牵头单位名称: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点击次数:
27
公告正文
澄清答疑no.1
项 目 名 称: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
招标 编 号:gxtc-1829142
各供应商:
“云南省丽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二次)”招标文件相关澄清答疑如下:
1、对于投标文件大小仅为50m,可否扩容至100m?
答复:因系统容量限制,如投标内容大于50m而无法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平台服务商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qq:400-9618-998),建议较大的图片进行压缩后再导入投标文件编制系统。
2、.资格预审已提供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这次投标因此部分内容较大是否不再提供?
答复:因评标时将根据财务报表提供的数据判断各供应商的财务能力,请按照招标文件财务状况表要求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果有)的扫描件,但同时因文件内容较大,可以不再提供合并报表数据,提供的附件材料计算后的数据与《财务状况表》填报的数据一致。
3、投标文件业绩,原件备查,是否要求带投标现场备查
答复:原件备查指如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对提供的电子文件需要供应商做进一步证实,供应商有义务和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标书中扫描件的原件,以供审查。请所有供应商务必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开标现场不需要提交。
4.环保验收证明是否要求带投标现场?
答复:环保验收证明原件不需要再开标现场提交,请将其扫描后附在项目业绩中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并请供应商确保提供资料真实。
5、评标办法项目业绩评审项要求建议修改为: “(1)供应商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投资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处理规模不小于6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业绩以《特许经营协议》和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证明为准。远期再建工程不算入运营规模。 (2)供应商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投资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处理规模不小于6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在建项目,业绩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每有一个得1分。上述两项合计满分14分”。
答复:评标办法中的业绩评审标准已综合考虑了采用工艺的类型、运营经验、垃圾处理规模、环保验收、在建项目等因素。鉴于垃圾焚烧项目运营时间长,社会舆情关注度高,重点考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稳定运营的相关经验,故原招标文件中的此项评审标准不予调整。
特此答复,此答复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修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