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吉木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示范村)(EPC模式)(二次)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新疆     发布时间: 2020-10-30 23:09

吉木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示范村)(EPC模式)(二次)

一、招标条件

    吉木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示范村)(EPC模式)(二次)已经由吉发改(20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乃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木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示范村)(EPC模式)(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木乃县喀尔交镇、托期特乡、乌拉斯特镇、恰勒什海乡、别斯铁热克乡。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7座、清水蓄水池7座、灌溉泵站7座及配套管网30千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MNX2020103019200101001

吉木乃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示范村)(EPC模式)(二次)

施工图的全过程方案及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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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购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任意一种形式均可,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开出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木乃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鑫铭永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吉木乃县广汇南路50号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10层B座1011

邮 编:

邮 编:

831000

联 系 人:

王锋

联 系 人:

王雨

电 话:

18167671333

电 话:

1819792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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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10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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