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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RD-2020-B-0150)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省份: 天津     发布时间: 2020-10-30 00:00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RD-2020-B-015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2020-B-0150

项目名称: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万元

最高限价:9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0 90 其他商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市级初评要求适时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1)根据本项目评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并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2)属于《本年度天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普适性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供应商信用状况应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开标前一个月资信证明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评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评标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日到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0日 09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20,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20-09:30。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0日0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4号

  联系方式:于老师 022-84375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022-5995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22-599538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