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公寓智能电控改造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 合同公告     省份: 上海     发布时间: 2020-10-30 00:00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政法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0-30,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黄浦区学生公寓智能电控改造一期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黄浦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政法学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公寓智能电控改造一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4)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本次采购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应自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公寓智能电控改造一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9-22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CS2010756-T122)

3、预算编号:00-20-419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能电控改造及相关服务

5、交付地址:上海政法学院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起30天后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950000.00元(国库资金:9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30天后

12、项目联系人:屠佳名

13、电话:53087656-115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30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6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 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5)报名登记表(在本公告附件下载填写完整后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30 15:00:00至2020-11-6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报名材料快递至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瞿溪路350号1楼)。逾期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快递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本项目采用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要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0 12:45: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0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一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瞿溪路350号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笔记本电脑;上网设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装订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各响应单位在操作电子招标项目时,碰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电话:021- 54679568 *16206*5。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政法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外青松路7989号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楼
邮编: 201701 邮编: 200011
联系人: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 屠佳名
电话: 39225122 电话: 13761898465
传真: / 传真: 021-5307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