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易

资兴市杨洞供水工程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及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公告类型: 邀请公告     省份: 湖南     发布时间: 2020-03-13 00:00

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资兴市城乡环境保护投融资中心的资兴市杨洞供水工程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及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0】027号、采购代理编号:HNJX2020-ZB-01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杨洞供水工程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及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0】027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

C1001

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及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壹项

¥700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C1001

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及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2.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1.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4、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3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以上网站查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近一年承担过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5.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3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网页查询打印件;

8.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地点为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具体详见谈判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资兴市城乡环境保护投融资中心

联 系 人:刘部长

电    话:0735-7671117

地    址:资兴市农机局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晶

电    话:0735-3353598

地    址: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踪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